紐西蘭幼教服務系統

文/黃碧花

從國際趨勢來看,紐西蘭像其他先進國家一樣,由於婦女參與勞動市場及家庭型態的改變,零至五歲的幼兒使用幼教系統的人數大大的升高。勞工黨政府看到民眾的需求,知道好的幼教服務不僅對個人、家庭有利,更能使整個國家受益,在1987年重新取得政權後,其施政重點放在社會福利、健康及教育政策,並於1989年重新整合幼兒教育資源,這個宣稱「安靜的教育改革」,從政策上做了根本的革新,奠下了紐西蘭紮實的幼教根基Smith , 1992)

 

實施教育改革後,教育部統合了幼兒照顧(原先由社會福利部管理)與教育系統,負責發放執照、訂定幼教機構之不同層級補助款條件,有計畫的培育師資、推廣在職訓練,並負責幼教師資審核、幼教服務品質評鑑、修訂幼教課程綱要和幼兒教育政策。由教育部的幼兒發展司(The Early Childhood Development Unit),負責提升與推廣高品質、具便利性及文化適切性的幼兒與家庭服務。另外,還有特殊教育司(Special Education Services)、紐西蘭執照管理局(The New Zealand Qualifications Authority)和教育評鑑局(The Education Review Office),分別掌管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小孩和家庭、幼教師資資格審核及幼兒服務機構的認證與補助條件審查等事宜(Ministry of Education, 1998)。

 

除了強而有力的政策支持外,社區團體與父母主動的參與幼兒教育,也是讓紐西蘭幼教揚名國際的因素之一。所有的幼教機構均強調父母參與的重要性,尤其是遊戲中心和遊戲團體。這些幼兒服務機構不只教育孩子也同時教育家長,父母在參與的過程也學會幼兒教育正確的方法。有許多目前從事幼教的專業人員,其幼教背景就是來自當年帶孩子參與遊戲中心時接受的教育訓練課程。遊戲中心約有六十年的歷史,其所訓練出來的父母親已經成為紐西蘭幼教價值觀的主流,這代代相傳的力量使得紐西蘭社會更加重視幼兒教育與社區自發性的參與幼兒教育和家庭服務。

 

紐西蘭的幼教特色在於提供多樣化的幼兒教育品質,以滿足不同家庭的需求,雙薪的家庭可以選擇全天班的私立幼兒園或者與公立幼兒園、家庭式托育搭配。自己在家帶孩子的家庭可以選擇遊戲中心、遊戲團體或搭配幾個小時的家庭托育、私立幼兒園的服務。對自己文化語言很重視的家庭,可以自組文化語言學習中心,像太平洋島嶼的語言學習中心,或毛利小孩可以選擇毛利語言學習中心。當然父母也可以不替孩子選擇任何一種幼教機構,幼教函授課程、在家學習的輔助計畫(如父母是第一個老師、孩披計畫等)都讓父母有機會學習如何在家教育孩子。而不管是歷史悠久的幼稚園,或是只收一、兩名幼兒的家庭式托育,都必須依照教育部所設定的條件,方能申請執照或補助款項。由於教育政策的保護,使得各種不同的幼兒服務系統能都能維持在一定的水準(NZ Immigration Service, 1998)。

 

公立幼稚園Kindergartens

 

它的性質像台灣的公立幼稚園,是紐西蘭歷史最悠久(約從1889開始設立)的幼兒服務機構,也曾是被使用最頻繁的機構。由於它直接受教育部的監管,並有紐西蘭幼稚園聯會負責訂定、執行相關政策(如:師資聘用、教學理念、原則、課程大綱),使得幼稚園成為全國幼教品質最一致的幼教機構。

  其服務對象是三至五歲的小孩,想入園的孩子必須在兩歲左右先登記,額滿為止。通常大班(四歲以上的小孩)上五個早上,小班(三至四歲的小孩)則上三個下午。一個園最多九十位學生,早上班四十五個,下午班四十五個。

  幼稚園創立的基本精神是協助貧困兒童獲得學齡前教育的機會,而後醞釀出紐西蘭幼教免費服務的原則。基本上,幼稚園不收費,但鼓勵家長樂捐,通常每週固定捐出一點五元紐幣。例如:大班的孩子上五個早上,一年四個學期,每學期固定捐七十五元。因而幼稚園的主要經費來自政府補助及各界的捐贈。

  幼稚園的主要師資是合格的幼稚園老師,他們必需在教育學院接受三年的幼教課程訓練(1987年以前只有兩年訓練)。一個幼稚園有三位老師負責,師生比為一比十五,他們歡迎父母參與各項園所活動,但並非強制規定。

 

遊戲中心(Playcentres

 

遊戲中心是由想自己帶孩子的父母親合作而組成的,因此非常強調父母的主動參與。中心所有的行政業務與教學活動都由父母分工合作,因此強化父母的教養能力一直是中心重要的目標之一。它們強調孩子從遊戲中學習,因此父母必須接受當地遊戲中心組織(Local Playcentre organization)開辦的三期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包括不同年齡幼兒的成長需求、如何協助孩子從遊戲中學習以及親職教養技巧等等。中心提供一個場地讓在家自己帶孩子的父母有機會與其他父母交換教養心得,也提供許多的遊戲設備、各種家長集體巧思設計的玩具和遊戲材料,讓孩子透過遊戲來學習。

遊戲中心是根據John Dewey Susan Issacs的教育理念發展而來的,其活動計畫受Issacs等人的教育理念所影響,強調幼兒須在大人所支持環境下的遊戲,才能有自然的發展。它開始於1940年,因以社區合作為基礎使得遊戲中心成為紐西蘭重要的學前教育機構,曾經是紐西蘭五歲以下幼兒參與人數第二多的幼教機構,近年因家庭結構的改變,婦女就業人數的增加,使得參與人數逐年下降。

 

每個遊戲中心依其大小有不同的容量,需向負責的行政義工登記,如有空額即可加入。雖然在最初成立時強調由零至三歲幼兒組成,但現在也歡迎四至六歲的幼兒加入。基本上一個星期有二至五個上午或下午的開放時間,有些中心依孩子的年齡分成不同的遊戲時段,運作方式由中心(家長組成的管理委員會)視需要而訂。因其為非營利組織,所以費用也較便宜,一學期收費約三十五元紐幣。

 

中心有負責人一至二人,通常是由完成三期訓練課程的父母中選出,其理念是希望由訓練過的父母來主導,而非由專業人員來主導。大人與兩歲半以下幼兒比例為一比三,其父母不一定要在中心陪孩子,等孩子熟悉環境後就可由值班父母或其他幼兒家長陪玩,讓想喘口氣的父母能夠好好的休息。

 

幼兒園(Childcare Centres

 

由於社會型態的轉變,有更多的婦女加入勞動市場,以致私立幼兒園成為目前被使用最多的幼教機構。幼兒園的種類很多,其教育理念也各有不同,據1996年的統計,所有幼兒園中私立的佔百分之五十二;以社區型態成立的幼兒園佔擺分之三十七;機構或企業附設的佔百分之十一。成立幼兒園需向教育部申請執照,並且需定期接受評鑑。

 

一般幼兒園依其條件不同,可分為全日班或非全日班。多半幼兒園開放時間為一般上班時間,少部分提供假期或夜間托兒服務;有些幼兒園只收某一年齡層的幼兒(如零至二歲或十五個月至三歲)。一般而言,一所幼兒園招生不超過五十名幼兒,以便於掌控服務品質。除非該幼兒園分成兩個單位(如嬰兒中心和學前中心),擁有兩張執照,則每張執照可招收滿三十名幼兒。

 

幼兒園從私人企業到非營利團體的經營均有,因此收費差異懸殊,一般私人經營,一週五天的收費約一百至一百八十元紐幣;非營利幼兒園有些每週五天只收二十元。

 

因管理者背景不同,其教育理念也有很大的不同,像蒙特梭利學校、史丹納學前教育中心都有他們獨特的教學理念,而教會附設的幼兒園、來自公立幼稚園或遊戲中心的管理者,則可能依他們熟悉的系統來經營幼兒園。但不管如何,幼兒園需要有效的管理方式和政策,並提供高品質的幼教服務,其師資、設備、環境安全、師生比、教學大綱都必須符合教育部的規定,否則執照會被取消。

 

毛利文化語言中心Te Kohanga Reo

 

紐西蘭人分為兩大族群,毛利人(佔百分之十二)和非毛利人(歐洲人佔百分之八十,太平洋島嶼民族百分之三點五,及其它移民如中國人、印度人等)。1840年毛利酋長與英國皇室簽訂懷坦基條約(The Treaty of Waitangi),這個條約對紐西蘭的社會與教育政策有重大的影響,它不僅保護毛利人的土地使用權,更重要的是保護了毛利文化、語言和社會價值觀。毛利文化語言中心讓毛利人的孩子從出生就有一個用自己母語學習的幼教機構,讓毛利文化、社會價值觀不至於被廣大的歐洲族群所同化。

 

依照社區父母的需求,毛利文化語言學習中心的開放時間和地點可以有彈性的規定,負責照顧幼兒的人通常是年長的毛利婦女,他們能說流利的毛利話,也熟知毛利的傳統和文化,這些參與的大人有百分之九十都是義務幫忙的。中心的主要活動是毛利語言教學和團體活動。其經費來源主要是「毛利事務部」的補助款,而「教育部」則提供大人的在職訓練,支持幼兒教育內涵,以提升中心的服務品質。

 

函授學校

 

函授學校是由政府主辦的遠距教學,幼兒教育為其中的一個項目。選擇這種幼教服務者,其幼兒年齡在三至五歲之間,可能因孩子生病、交通不便或其它因素,而由父母(或幼兒照顧者)在家自行教育幼兒。

 

通常會有一位合格的幼教老師與父母密切的配合,一同規畫幼兒在家的學程並定期收到教材。教材內容是根據孩子不同的年齡與需要所訂定的,包括遊戲活動的設計,以及如何幫助孩子學習等資訊。不同種類的書籍、玩具、教具等也可以以郵寄的方式供幼兒借用。

 

另外針對特殊需要的殘障兒童,函授服務提供從零至五歲的特教服務,並由特教老師針對不同狀況孩子的需求與父母一起設計適合孩子的學習計畫。

 

社區遊戲團體

 

社區遊戲團體是由一群父母或社區機構聚集父母而組成的,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提供更合這個團體所需要的幼兒教育服務,因此皆為非營利的組織。通常遊戲團體的型態有兩類,一種是由父母自己所組成的,滿六個家庭參與就可提出申請,其父母需陪伴並主動參與幼兒的學習活動;另外一種由社區或教會主辦的,剛開始可能先由小型的遊戲團體慢慢發展,待其師資、教學服務品質達到教育部的規定,就可轉型成幼兒園。

 

遊戲團體的設計若符合政府所要求的條件,就可以向政府申請補助款及教材、教具與相關設施。因此一些移民團體、特殊宗教團體的父母親,或一群有相同價值觀的父母親,皆可透過遊戲團體的組成,讓孩子有機會學習自己的語言或文化價值觀。這讓幼兒教育更有彈性也更能符合不同種族的教育需求,像太平洋島嶼語言學習中心,也是遊戲團體的一種型態。

 

家庭式服務

 

資料顯示約有百分之四點九的幼兒使用家庭式的幼教服務。有愈來愈多的雙薪家庭選擇家庭式幼兒照顧,其主要理由是照顧時間彈性大、提供居家式的教養環境,且幼兒人數限定於二至四人(包括保母自己的小孩,若有兩歲以下的孩子只能有兩名,二至六歲可以有4名)。一般收費為每小時二點八至三點六元紐幣,低收入的家庭每小時可申請到二點三三元的津貼(就讀私立幼兒園也有同樣的津貼)。

 

這些有登記的家庭式托嬰,通常都依附在「家庭式幼兒日間照顧信託公司」,像巴納多家庭照顧、漢米頓家庭日間照顧信託或但尼丁家庭日間照顧信託。這些團體被委託訓練媬母,並評估媬母居家環境的安全性,負責媬母的在職教育及托育品質管理。需要媬母的家庭可以到這些公司申請,公司則依父母的條件選擇三個合適的媬母,讓父母挑選合適的媬母。這些托育仲介公司必須達到政府的要求標準,否則就無法申請到政府的補助款和合格執照。

 

父母教育及支持計畫

 

培養父母的教養技巧和觀念,與高品質的幼教系統一樣重要。為了增進父母的教養技巧,許多教會、醫院、社區團體及幼教機構都提供各式各樣的教養諮商及訓練課程,要落實幼兒教育一定要先從大人著手,父母、媬母及幼教老師是教養幼兒的關鍵人物,如果這些環繞在幼兒周邊的大人無法給予幼兒一致的教養環境,再好的幼教系統也無法提供孩子一個完整、健康的學習環境。

 

1993年紐西蘭政府從美國引進「父母是第一個老師」的計畫,到1998年有9000多個家庭參與這個計畫。此計畫針對有零至三歲幼兒的家庭,透過父母教師(Parent Educators)每個月定期的家訪,教導父母如何教育孩子,讓幼兒教育從零歲紮根。

 

孩披計畫HIPPY,Home Instruction Programme for Pre-school Youngsters,學前幼兒家庭教學計畫)是一個由教會主辦的計畫,教導父母來幫助幼兒做學前的準備。這個計畫源於以色列,因為它有效地增進孩子的學習成就及親子關係,許多國家便相繼引用,像土耳其、澳洲、智利、德國、墨西哥、荷蘭、南非和美國。紐西蘭在1992年由太平洋基金會的負責人引入了孩披計畫,到目前此計畫擴充到紐西蘭十多個大城市。這個計畫訓練家庭教師,兩週一次到幼兒家庭,以角色扮演的方式教導父母有系統地教孩子,讓幼兒從每日的學習中累積數學、語言能力,學會解決問題的技巧,以便銜接小學學程。

 

其他社區公益團體像邦吉護士Plunket Nurse)提供幼兒照顧的服務,父母專線(Parentline)、巴納多(Barnardos)家庭中心、教會團體等,都經常性的辦理親職教育課程、情緒管理或父母諮商等活動,都直接或間接地提升了幼兒教育的品質。這股龐大的社區資源和多數父母的主動參與,豐富了紐西蘭的幼兒教育資源,加上政府全力的支持,使得紐西蘭的幼兒照顧與教育可以普及到社會各階層。

 

他山之石

 

雖然台灣和紐西蘭的社會背景很不同,但相信我們也和紐西蘭的父母一樣,期望自己的孩子從出生就可以接受最好的照顧與教育。紐西蘭政府瞭解教育對國家的重要性以及現代家庭的需要,將提供高品質的幼兒教育服務視為施政重要方向。而要提升幼兒教育服務品質,就需先提升幼教服務師資、大人的教養能力,更重要的是政策的支持。政策面整體地提供家庭的服務與支持,直接影響到幼兒教養的環境,因此社會福利政策、低收入家庭的育兒津貼、多層面父母親職教育的推廣、家庭諮商服務等,須透過社區式的經營,讓父母們可以得到方便、實用的服務。另外在整個幼兒教育服務體系的設計,多角度地考慮到每個家庭不同的需求,由國家統一教學大綱、訓練師資甚至連媬母的培育制度,才能確保幼兒服務品質。

 

瞭解了紐西蘭幼兒服務體系之後,不禁想問:我們到底給孩子怎樣的一個教養環境?台灣社會給父母們怎樣的支持或學習機會?台灣父母怎樣參與幼教服務?台灣政府制訂出怎樣的幼教政策?我們的幼教師資如何?老師們的進修管道、待遇是否合理?我們的幼教服務是否滿足了幼兒的成長需求?我們的幼教資源是否城鄉差距很大?台灣父母是否從孩子一出生就為著孩子一連串的教養問題而不知所措?我們能給台灣的幼兒怎樣的教育和照顧的服務?或許台灣的幼教改革會來得晚一些,但只要我們有意願,聚集大家一點一滴關懷的力量,這樣的願力就能凝聚成一股改革動力。

   

表 一:比較1993、1997與1999年紐西蘭幼兒教育系統使用情形

幼兒教育服務種類

幼兒使用人數

1993*    1997*    1999**

機構數量

1993*   1997*   1999**

公立幼稚園

Kindergartens

45,030

(30.6%)

46,756

(28.5%)

45,993

(26.7%)

582

595

598

遊戲中心

Playcentres

21,540

(14.6%)

17,403

(10.6%)

16,649

(9.6%)

577

564

547

幼兒園

Childcare centres

45,158

(30.7%)

61,597

(37.6%)

68,132

(39.6%)

970

1248

1447

家庭式服務

Home-based services

4,907

(3.3%)

7,615

(4.6%)

8,498

(4.9%)

88

130

171

社區遊戲團體

Community Playgroups

11,430

(7.8%)

12,770

(7.8%)

16,629

(9.7%)

447

486

596

太平洋島嶼語言中心

Pacific Islands Language Groups

3,877

(2.6%)

3,365

(2.1%)

2,948

(1.7%)

177

150

138

毛利文化語言中心

Kohanga Reo

14,514

(9.9%)

13,505

(8.2%)

12,383

(7.2%)

809

705

650

幼教函授學校

Correspondence School

783

(0.5%)

914

(0.6%)

928

(0.5%)

1

1

1

Total

147,239

163,925

172,160

3,651

3,919

4,148

Source: * Ministry of Education, 1998. **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Project, 2000.

 

參考資料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Project (2000), Future Directions: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in New Zealand, New Zealand Educational Institute: Wellington.

Ministry of Education (1998)Better Beginnings-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in New Zealand, Ministry of EducationWellington.

New Zealand Immigration Service (1998), Feature article: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Linkz: Making your way in New Zealand, 5:7-9.

Smith, A. B. (1992).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in New Zealand: the winds of change. In G. A., Bernhard, & Prochner, L. (Eds) International hand book of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pp.383-398). London: Garland Publishing.